索??引??号 | bm56000001/2024-00013430 | 分????????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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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 | 发文日期 | 1730076833000 | |
名????????称 | 关于对王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| ||
文????????号 | 津证监措施〔2024〕30号 | 主??题??词 |
关于对王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
王蓉:
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民投租赁”)在“18中租一”“18中租二”发行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、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等问题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13号)第三十八条规定。
你作为中民投租赁时任执行董事、总裁,对中民投租赁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13号)第五十八条、第六十四条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热点吃瓜网站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天津证监局
2024年9月4日